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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国明:“关系赋权”是互联网时代的新权力范式 | 腾云大师系列

2017-05-11 喻国明 腾云

以“连接一切”为使命的信息技术已经引发了媒介技术的变革,而新的媒介形态又无时无刻不推动着社会场景与个人角色的变化。这就是我们生活的时代。


教育部长江学者、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中心主任喻国明针对这一话题进行了探讨,他认为,“Papi酱”们借助社交媒体走红从而张扬个性、实现个人价值,这样的案例看似是“自我赋权”,实际上却是“关系赋权”——因为互联网关系网络中的注意力和影响力众筹,才是成就这些个体地位与价值的“无形的手”。那么,什么是关系赋权,关系赋权的未来又将走向何方?


本文原载自国际新闻界(ID:gjxwjwx)腾云 经授权转载。


喻国明,教育部长江学者、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中心主任


▍文章速读

“连接一切”的信息技术革命引发社会场景与个体角色变换

  • 技术范式下的社会场景变迁:媒介革新的本质是技术的发展,而传播媒介对社会场景的造成了巨大影响。

  • 关系场景下的个体角色变化:个体智慧不再孤立,而成为社交网络中的直接生产力;个人的内在需求、评价标准与价值体系逐渐主导技术与社会的发展。

关系网络重构社会资源的分布与权力格局的走向

      我们经历了从农业社会的“差序格局”到工业社会的“团体格局”,再到网络社会的“去中心化网络格局”的转变。与前两种社会形态相比,网络社会技术逻辑对社会的渗透与塑造变现的尤为深刻。具体表现为:

  • 关系赋权:社会资源分配与权力赋予的新机制

  • 社会行动逻辑:个体的激活与群体协同

  • 群体协同:内生秩序、自我演化的自组织运动

  • 赋权机制:网络事件中的议题传播与社会动员

关系革命中的社会权力转移与转化

      关系赋权作为一个新的物种,首先,它不依赖于任何外部的权力授予;其次,它天然具有“去中心化”的倾向。

      社会权力的转移与转化已经开始,但它的未来走向却难以预测:

  • 从乐观主义的角度,互联网不但可以通过学习自我完善,还可以激发人们的协作行为和群体智慧,使技术与人的协同进化有可能沿着理性智慧的路径延伸。

  • 但另一方面,如果没有观念、制度的理性和人类对共同命运的自觉,技术的野蛮生长不会当然地为人类带来福祉。



“连接一切”的信息技术革命

引发社会场景与个体角色变换


处社交网络中的人们都有一种深刻的感受,就是现实中的身份、责任、规制仿佛消失了,每个人都可以无拘无束地表达观点、张扬个性,在不同的平台和关系中扮演不同角色。特别是基于微博等社交媒体兴起以来,一种更为乐观的论调认为新的媒介技术推动了古希腊“广场政治”的回归——它通过建构一个广场式的公共对话空间,打破了空间的区隔和权力对身体的规训,为人们表达观点、沟通意见、参与政治提供了恰当的场景。


场景的变化,对于人们在社会中的角色定位、行动脚本、交往规则、社交氛围产生基础性的影响,信息技术不是通过内容来影响我们,而是通过改变社会生活的场景来塑造人们的行为。在一系列剧变中,有两个关键的问题需要关注:一是技术范式如何改变了社会场景,二是场景的变化如何影响人的社会角色与行为。


1.技术范式下的社会场景变迁


梅罗维茨在《消失的地域:电子媒介对社会行为的影响》中强调了传播媒介对社会场景的影响,媒介革新的本质是技术的发展。


——从宏观场景来看,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推动社会场景的流动、融合与去中心化。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大大消解了普通民众与权力中心之间的物理障碍与信息鸿沟,不仅将不同阶层的人们置于一个共在的场景之中,还使政府、权威人物的“后台行为”公之于众,权威的光环随之褪去。


——从特定场域来看,内容网络、关系网络、终端网络的交融,推动空间场景与媒介场景向关系场景转化。在互联网关系网络中,实在性的身体与物理的空间障碍变得越来越不重要,一方面是身体消失、时空合一,另一方面是场景交叉、关系套叠。


——从个体角度看,虚拟与现实、线上与线下、公域与私域、历时与共时场景的重叠,使人与场景之间的互相建构愈加深入。场景的创生、泯灭与碰撞,通常引发角色、行为方式和交往模式的转变和混乱,人们需要在新的关系情境和社会期待中重新找到自我与认同,调适自己以适应新的场景。


2.关系场景下的个体角色变化


20年前,互联网先驱尼葛洛•庞帝曾预言,数字化生存天然具有“赋权”的本质,这一特质将引发积极的社会变迁,在数字化的未来,人们将找到新的希望与尊严。互联网对社会中个体的激活,始于Web2.0技术的广泛应用,自2004年起,Facebook、Twitter、微博、微信、维基百科、知乎等社交媒体逐渐崛起,激活了个人为基本单位的社会传播构造。



一方面,个体智慧不再是孤立的生产要素,而成为社交网络中的直接生产力。个体成为独立社会行为体,得以跳脱出组织框架,凭借自身的智识、经验、关系与资源在关系网络中生产财富、实现价值、共享资源。从这个角度看,互联网不加排斥地赋予个人的,不只是话语权和行动权,还有个人生存发展的社会资源与物质基础;


另一方面,个人的内在需求、评价标准与价值体系逐渐主导技术与社会的发展。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物联网的发展都为人们从事高智能的创造性工作、享受智慧宜人的生活以及实现更高层次的价值创造了条件;同时,互联网进一步赋予普通人靠近政府等权威机构“后台”的权利,信息获得与表达的平权化,使特定场域的“官方话语”、“官方议题”往往被口口相传的“民间话语”解构,原本分散、微弱、边缘化的民间力量在互联网中延伸、聚合、放大,产生了“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协同效应。


从未来角度看,“人的法则”决定技术与社会的演进方向。凯文•凯利曾这样描述人工智能的未来: 事实上,我们需要的不是智能,而是人工智慧,它的每一次成功都意味着我们将不得不放弃更多被视为人类所独有能力的观点。无论科技、经济、政治领域,还是生活的日常,谁能于宏观场景的精微之处体察人性、直达人心,谁就切中了社会的脉搏,能够在时代的潮头拨动风云。在越来越多的领域,是大写的人,而非行政力量、权威机构或者商业资本决定着个人的起落、行业的兴衰,乃至技术与社会的走向。


关系网络重构

社会资源的分布与权力格局的走向


在网络社会,信息技术上升为社会资源再生产与再分配的重要力量,尤其是web2.0技术的普及应用,首当其冲地引发了人与人之间连接方式的革命,使社会资源分配、权力格局、关系模式呈现出迥异于以往社会形态的特征。


1.农业社会的“差序格局”


中国传统社会是伦理本位的社会,整个社会的组织制度安排都是按照血缘和地缘进行,家族成为整个社会的权力和资源整合的主要组织结构。社会稀缺资源的分布格局与分配方式,决定了个人的社交圈子呈现明显的“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网络有几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封闭、持久而缺乏选择性;二是对时空的依赖性强,即相同地理位置中的持久性交往是中国人结成关系的首要原则;三是稳固、密切但范围十分有限的“强连接”在人际交往中占主流;四是关系网络的等级分明、边界清晰,财富、权力、身份、地位等因素决定了个体之间的关系以及个体与社会的关系。


2.工业社会的“团体格局”


在工业社会中,国家掌握了对社会中稀缺资源的分配权,国家利用掌控的生产资料、就业机会、居住空间等资源构筑起一种新的组织框架,这种框架从根本上消解了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差序格局”,一种国家统合、组织控制的“团体格局”就此成型。


在“团体格局”中,由于国家通过组织或“单位”控制了最为稀缺的社会资源,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必须寻求组织的庇护,个体的利益与价值必须要通过组织才有可能实现。单位制成为分隔社会关系的重要因素,个人之间的直接联系很少,必须要通过一个组织才能建立连接。


3.网络社会的“去中心化网络格局”


与农业社会与工业社会相比,技术逻辑对社会的渗透与塑造变现的尤为深刻,在技术与社会的协同进化中,基于互联网的关系网络呈现出以下显著特征:


  • 一是关系网络的去中心化程度加深。在关系网络中,传统权威、机构和垄断渠道失去了中心地位与控制力,社会的基本单位由组织降解为个体;


  • 二是大量随机的“弱连接”在关系网络中发挥桥接作用。强连接与弱连接在关系网络中的交融与互动,前所未有地实现了信息与资源在不同阶层的共享与交换;


  • 三是权力在关系网络中的不均衡分布。关系网络中,每个用户拥有的连接数量和连接强度差异巨大,一些中心节点拥有几倍于一般用户的连接;


  • 四是信任与协商成为社会统合的关键机制。人与人的交往更多地基于自愿原则和合作目的,只有建立在信任与协商基础上的关系,才能在离散型的社会网络中最大限度地统合民意、整合资源。


上述三种社会的关系网络在基本格局、交往逻辑、资源配置、交往逻辑、基本单位等方面的差异可以大致归纳如表1:

表1:三种社会关系网络之比较


关系赋权:

社会资源分配与权力赋予的新机制


1.社会行动逻辑:个体的激活与群体协同


2016年,29岁的中戏毕业生“Papi酱”因在社交网络发布吐槽短视频走红。在社交媒体中,像Papi酱这样,不仅实现了自身的价值,还将影响力辐射向远向深的个体已经不可胜数。身处社交网络中的人们都有一种深刻的感受,就是现实中对身体的“规训权力”消失了,可以无拘无束地展示自我、张扬个性。



这里的“自我赋权”其实是“关系赋权”,因为仅靠个体的内容生产与传播行为是无法实现增权的,互联网关系网络中的注意力和影响力众筹,才是成就了这些个体地位与价值的“无形的手”。


在现实经验和技术逻辑的指引下,我们可以对“关系赋权”做一个开放式的界定:它是互联网技术向与社会的协同演进中出现的群体性现象,发生于社交媒体建构的嵌套性关系网络中,互联网用户在大规模的内容生产、传播、交互、共享中自发地协同合作,个体的力量在无限连接中聚合、放大、爆发,为社会中相对无权者赋予话语权和行动权。 


2.群体协同:内生秩序、自我演化的自组织运动


自组织是关系赋权的基本单位和结构性驱动力。自组织之所以能够使关系网络“无中生有”地涌现出某种奇特的结构与景观,主要在于它有着与“他组织”截然不同的结构与功能:


活的结构。与大脑、免疫系统、昆虫群落等结构类似,关系网络是一种“活的结构”,它的生命力来自于网络的开放性与交互性,鼓励用户在系统中生产传播内容和交互分享,用户基于简单规则的生产与协同行动是系统进化源源不断的驱动力。


自我生长。自组织与他组织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自组织的发展是在无外界特定干预的自演化,也就是说,它的进化是靠生长,而不是靠控制。用生物逻辑而不是机械逻辑来看待关系网络,就能理解为什么,关系网络的发展演化受到了最少的外界干预,却能涌现出人力所不能及的现象。


适应性异质个体。关系网络中存在着大量互相作用的适应性、异质性个体。适应性是协同默契的基础,而异质性则让学习共享具有意义,使自组织群体在“和而不同”的氛围中创造“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价值。


非平衡状态。混沌芜杂的非平衡态通常意味着不确定性和紊乱,也意味着勃勃生机和新物种的孕育。关系复杂、权力错综的社交网络是处于非平衡态或临界状态的系统,关系网络中某个微小的变化或者个别事件有时会启动系统内部的自催化机制,激发出一股巨大的力量,一旦突破“临界点”或“阈值”,就会引发大范围或高强度的现实影响。


由此可见,社交媒体中的用户协同机制是建立在简单规则之上的自组织运动,大量具有适应性和异质性的用户在内容-关系网络中交互、共享、合作,使关系网络在最小的外界干预下呈现出惊人的秩序和能量,这是互联网中新质权力涌现的基础。


3.赋权机制:网络事件中的议题传播与社会动员


《纽约客》专栏作家格拉德威尔在《引爆流行》指出,流行的引爆有三个重要法则:一是附着力因素法则;二是关键人物法则;三是环境威力法则,指酝酿流行风潮的社会氛围。基于以上分析及对网络热点事件的观察,本文认为赋权机制的引爆有三个结构性要件:


    ①事件本身的感染力


互联网中的内容芜杂冗余,注意力是最为稀缺的资源,这注定了只有极少数议题能够进入公共视野。在关系网络中,有一些特定的议题比其他议题更容易传播蔓延,议题特征、建构策略、情绪倾向作为网络事件的关键属性,共同影响着网络事件的生命力与感染力。


a.议题特征:争议属性与负面属性


网络事件的宏观特征主要涉及议题的外显框架。李彪对近年来网络热点事件议题的宏观特征与微观属性进行了实证研究和理论阐发,对2009年和2010年的522个网络事件的考察显示,网络热点事件的议题主要往往涉及公民权利、利益分配、社会公平、官民关系等,在不同阶层中存在分歧较大的争议,因此最能触动社会最敏感的神经,引起民间话语的啸聚。


b.建构策略:合法性建构、框架策略与话语风格


每个网络事件都是具有生命力的、开放性的“活的结构”,各方力量在这里表达立场、争夺舆论,引导事件走向。一个事件在公众视野中活跃多久,除了议题相关性之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议题的合法性建构、框架策略与话语风格。


c.情感动员:消极情绪更易传播,积极情绪利于动员


社交网络是人与人交互的平台,情绪的交流、唤起和共振是网络事件传播的重要动力之一,情感的动员与投入,也是集体认同实现的必要条件。从客观属性来讲,网络事件所呈现的主流情绪倾向,在某种情况下会加速或抑制信息、思想、行为的传播。从主观能动性来看,情感是推动网络事件发生、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在众多网络事件中,几乎每一个案例都有一条情感主线贯穿其中、推波助澜,甚至成为事件突破阈值的触发点。


    ②动力引擎:关系网络的节点互动


基于社交媒体的关系网络中存在大量的自组织群体,它们与“他组织”最大的区别在于,其进化的动力来自网络内部的用户协同,而不是外在力量的干预控制。异质性、适应性的用户作为关系网络的节点,它们之间的交互作用是推动网络事件发展的源动力。那么,不同用户群体在网络事件影响力扩散中各自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a.中心节点:网络意见领袖群体


本文基于研究目标,将网络意见领袖简要界定为“在网络事件中扮演信息流和影响流关键节点”的核心用户。在网络社会中,他们不仅担当了信息源和信息桥的角色,还具有相当的舆论影响力,成为社会信息与舆论的双重来源。互联网关系网络的结构遵循幂律法则,少数中心节点往往拥有较多的社会连接。


网络意见领袖就是拥有高辐射力、高到达率和强社会影响力的中心节点,他们通常在现实社会中就拥有权力地位和优势关系网络,不仅将现实社会关系嵌入社交网络,还承载了大量“弱连接”的接入与转出,成为群体协商与合作的关键节点。


b.群体智能:庞大的普通用户群体


开放、连接的社交网络将分散、异质的个体连接起来,聚集为各种各样的自组织群体,个体之间的交互、协同、互补形成了“群体智慧”,并激发共享和利他行为。在无远弗届的互联网中,每个个体的力量是微小、孤立和偏狭的,但关系网络的开放性、交互性和包容性,使这些“散户”在共识和信任的导向下分工明确、有效激励、相互校正,个体智慧转化为群体智慧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个体影响力和价值聚合为巨大社会权力的效率大大提升。


c.信息与舆论之桥:传统大众媒体


互联网技术的进化与社交媒体的发展过程,是传统媒体不断向网络媒体让渡受众与影响力的过程,传统大众媒体独领风骚的媒介霸权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不容置疑的是,传统大众媒体在信息流和影响流中仍然扮演着重要角色,在信息传播方面,官方渠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是网络媒体所不能企及的;而在影响舆论方面,大众媒体的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及其对线上线下、官方民间舆论场的耦合功能,也是社交媒体所不能取代的。


    ③情境威力


a.关系网络的不确定性与非平衡态


互联网条件下,伴随着连接的演进和社会资源配置规则的转变,社会关系网络逐渐向开放性、弹性、非平衡性的耗散式结构转变。这种非平衡性源于宏观关系场景与特定关系场域的复杂性、交融性与流动性。关系网络的非平衡态是网络事件孕育的温床,也是新的权力涌现的基础。


任何一个网络事件的出现都有着深层次的社会情境和社会心理原因,目前社会的一个基本情境就是社会转型期的官民对立、贫富差距、资源不均、信任缺失等,争议与冲突层出不穷,社会场域时常处于紧张敏感状态,一旦旧的关系场景被扰乱或打破平衡,就会推动事件快速、激烈地演进,事态往往一点就着、一触即发,造成强烈的社会影响。


b.关系网络的自组织特性


外界环境变化达到极限,信息和舆论的传播积聚到达一个峰值,关注用户达到一定规模或质量,或者社交网络中的某个中心节点一举发力,都会使处于非平衡态的关系网络到达“阈值”或“临界点”,从系统中涌现出新的结构与功能。网络事件发生于关系情境之中,通常是在与社会心理、社会记忆、普世价值、主流情绪等深度连接与共鸣下产生、酝酿、升级、聚合,在互联网用户的协同推动下向临界点趋近,从一个层次上升到更高层次,最终突破临界发生质变,引发了社会权力的涨落与突变。


    ④关系赋权的演化路径:渐进与突变并存


在对网络热点事件的主题风格、传播节点和情境特征进行了以上分析之后,关系赋权的演化路径开始浮现。从总体趋势来看,互联网关系网络对相对无权者的赋权是一个渐进的、可以预测的过程,在基础价值层面和权利意识方面,底层群体无疑是在知识、信息、话语平权中受益最多的,个体得以更广泛、更深层次地参与社会生活,然而在高层次的价值和影响力形成方面,由于需要主体能力及环境条件的保障,在社会中已经掌握了一定权力的群体反而受益最多。


从孤立的网络热点事件的演进和偏向来看,关系赋权的不确定性是主流,与行政赋权、资本赋权等权力模式相比,信息技术对于无权者的赋权是参差的、流动的、纹理错杂的,由于关系网络的庞大规模和复杂性,人们难以完整预测某一个事件的临界点或阈值。但这不排除在权力的涌现中存在一些可以推及的规律,热点事件的引爆通常在主题风格、建构技巧、场景借力和关键节点驱动方面存在某些共性,这些共性就是一些机构在有意识地设置议题、引爆热点时重点关注的区域。


关系革命中的社会权力转移与转化


关系赋权作为一个新的物种,与以往权力机制的最大区别在于,它不依赖于任何外部的权力授予,来自于个体的自燃和群体的协同,是一种内生性的权力;关系赋权是社会资本配置的新范式,它天然具有“去中心化”的倾向。如果说传统社会是个人不断将权力让渡给行政机构和资本集团的过程,那么互联网社会的权力逻辑则恰恰相反,个人、群体与网络自组织的权力增长势能远远超过了国家和科层制的组织,相当一部分权力正从国家行为体向非国家行为体转移,以支配和强制为核心的控制权正在消弭,而属于个体的行动权和自由价值正在回归。


在社会学范畴内,权力是一个中性的概念。互联网既可能实现人们的协同与共享,提升相对无权者的话语权和行动权,却又极易在群体极化和权力滥用中引发网络暴力和网络民粹主义,给网络公共空间带来结构性的重创。在不同的场域,各种力量对于议程设置权和话语权的争夺愈演愈烈,利益群体之间的对话与较量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商业机构、网络推手等势力的加入将这池水搅得更浑,关系网络中的角力愈加扑朔迷离、捉摸不定。


关系网络的自组织特性和社会情境的复杂性使它不可能纹理清晰、黑白分明为某个群体赋权,更不可能赋予弱势群体同等分量的话语权和行动权。相反,这种权力的转移是混沌粗糙、参差不齐甚至有时是非理性和盲目的,而个体或群体对于权力的滥用,更容易催生群体极化和“网络民粹主义”。


那么,关系赋权是否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引发新一轮的“权力圈地”,进一步扩大权力阶层与无权者的距离?尽管我们对互联网怀有乐观态度,但这样的诘问和忧虑从来没有停止。社会权力的转移与转化已经开始,但它的未来走向却难以预测。


从乐观主义的角度,互联网作为一个开放性的自演化系统,其本身具备的自愈和纠错能力,在开放结构、流动秩序、协同机制和较少干预之下,互联网不但可以通过学习自我完善,还可以激发人们的协作行为和群体智慧,使技术与人的协同进化有可能沿着理性智慧的路径延伸。


但另一方面,也要意识到如果没有观念、制度的理性和人类对共同命运的自觉,技术的野蛮生长不会当然地为人类带来福祉,国家权力在趋向分散化、碎片化的同时,也变得更有规训力,更无孔不入,社会权力的反向运动不仅受到技术进步与市民社会成长的影响,也为国家权力、市场资本等力量所限制,权力转移与转化的方向趋势还需要在更广的范围、更长的时间段落通过审慎的观察与实证研究加以检验。


// 往期回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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